数说中阿合作|回顾中阿历程 展望中阿未来******
当地时间12月9日下午,首届中国-阿拉伯国家峰会举行。峰会发表《首届中阿峰会利雅得宣言》,宣布中阿双方一致同意全力构建面向新时代的中阿命运共同体。
中阿合作源远流长,通过一组数字,一起来回顾中阿合作历程,展望中阿关系未来发展。
中国和阿拉伯国家的交往可以追溯到2000多年前。陆上丝绸之路和海上香料之路成为沟通东西方文明的两条大动脉,中国的瓷器、造纸术、印刷术一路西行,阿拉伯的天文、历法、医药万里东来。从东汉甘英出使,到辛巴达历险故事背后的传奇经历,再到中国明代航海家郑和的远航,中阿互通有无,启迪创新,碰撞思想,书写了东西交融、互学互鉴的历史佳话。
近十年来,中阿关系进入了新时代,中国同12个阿拉伯国家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或战略伙伴关系,17个阿拉伯国家支持全球发展倡议,14个阿拉伯国家参与《中阿数据安全合作倡议》。中国同阿拉伯国家集体建立起全面合作、共同发展、面向未来的战略伙伴关系。
从9届部长级会议到第1届中阿峰会,再到中阿间17项合作机制,中阿关系发展在国际上树立了跨区域合作的成功典范。
从构建以能源合作为主轴,以基础设施建设、贸易和投资便利化为两翼,以核能、航天卫星、新能源三大高新领域为突破口的“1+2+3”的合作格局,到涵盖交通、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农业、投融资、高新领域、教育、文化、卫生、广播影视等多个领域的合作,再到近期助力沙特建造新城,与卡塔尔签订长达27年的长期购销协议,中阿合作已在多元化发展不断走深走实。
2022年前三季度,中阿贸易额就已经达到了3192.95亿美元,同比增长35.28%,并已接近2021年全年的水平。平等与互惠互利成为了中阿合作的关键词。
规划双方未来合作,推动中阿关系提质升级,进一步凝聚双方在全球治理、发展与安全、文明对话等重大问题上的共识,今天,中阿战略伙伴关系不断开辟更广阔的前景,引领中国和阿拉伯国家在构建中阿命运共同体的道路上大踏步前进。
(央视新闻客户端 总台央视记者 孙岩峰 章林 黄达 黄惠馨 朱若梦)
人脸信息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第35批共4件指导性案例,均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刑事案例。该批案例分别涉及人脸识别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手机验证码等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范围、性质,对于明确类案裁判规则,依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指导性案例192号李开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的人脸信息以及基于人脸识别技术生成的人脸信息均具有高度的可识别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人脸识别信息,情节严重的,应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等规定定罪处罚。
指导性案例193号闻巍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明确了居民身份证信息包含自然人姓名、人脸识别信息、身份号码、户籍地址等多种个人信息,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
指导性案例194号熊昌恒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明确了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购买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后,非法制作带有公民个人信息的社交媒体账号出售、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该案例还明确未经公民本人同意或具有法律授权等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的理由,通过购买、收受、交换等方式获取在一定范围内已公开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非法利用,改变了公民公开个人信息的范围、目的和用途,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合理处理,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三款规定的“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指导性案例195号罗文君、瞿小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了服务提供者专门发给特定手机号码的数字、字母等单独或者其组合构成的验证码具有独特性、隐秘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
(法治日报记者 张晨)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